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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划为居委会,社区管理真为民;物业本是资本生,乱象横生把民坑;难平百姓愤,野蛮黑恶势嚣张;全国上下一盘棋,文明新风华夏兴。2022年5月19日晚上7点零5分草於本宅。

投票点赞互助群,如果没有物业?

小区划为居委会,社区管理真为民;物业本是资本生,乱象横生把民坑;难平百姓愤,野蛮黑恶势嚣张;全国上下一盘棋,文明新风华夏兴。2022年5月19日晚上7点零5分草於本宅。

村委会组织法2021?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九届全国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选举、决策、管理、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开展工作。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 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和或者县级常务委员会和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监督。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处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监督与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或者县级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评议。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责令改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 对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八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

推广怎么做?

本答案不对号的推广策略有太深入的探讨,毕竟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大家可以根据用户调研,竞品调研的情况,再结合自身号的定位去做策略。

如果把推广分为四个层次,从下至上依次为渠道推广,营销推广,品牌推广,产品刚需,那就看大家自己怎么根据号的不同阶段进行排列组合了。

渠道推广

方法1:推荐给亲朋好友

大多数运营人都经历过这样的阶段:将自己运营的号推荐给亲朋好友,邀请他们的关注,并且发动他们推荐给更多的朋友,俗称“刷脸”。

你也可以利用小号,去目标人群集中的群、群等,和用户互动,多加一些精准的好友,后续再慢慢将这些好友转化成号用户,也是不错的方法。

没办法,谁叫咱没钱没资源呢。

方法2:KOL(意见领袖)

对于大多数初创期的公众号来说,口碑很重要。如果在这个领域,能搞定几个有影响力的人士,效果会非常好。如果方确,形式足够顺其自然,让群体领袖帮你说话,帮你传播,让他成为第一批模范用户,自然会有很大的益处。最终的结果是,这些产品瞬间被提升了格调,甚至是获取了一小部分忠实的原始用户。

你可能会说,我一个运营小白,怎么能认识那么多大牛啊?

方法3:内部资源引流

现在很多公司的主产品可能是网站或者是APP,新媒体只是作为辅助的宣传出口。所以新媒体小伙伴要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首先想想自己有哪些内部的资源可以利用,产品的用户群和产品号的用户群匹配度很高的。

方法4:内容传播

假设你能够保证能够有稳定的不错的内容,那么肯定要想办法将内容效益最大化,所以将你的内容,发送到更多的目标用户面前。

方法5:群推广

不少公众号的第一批用户来自群,而且用的就是持之以恒的优质文章推送。在号打开率持续降低的情况下,在用户群集中的群,群推广,一直都是较为稳妥的推广。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直接把文章丢到群里去,如果你把文章丢在群里,一定要附一段评论。因为现在很多的群就像是一个广告群,所以为了和广告贴来区分,一定要附自己的观点或是对文章内容的提炼,同时和群里的朋友互动。当然,如果能在群里安排“水军”捧一捧场,效果就更好了。

方法6:公众号互推

找到和你号用户群比较匹配的小伙伴,一起互推,目前比较流行的就是将几个号集中介绍。优点是简单快捷,效果好,不过前提是粉丝数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门槛高。你可以先积累粉丝,再找人合作互推。

案例:《没关注这6个公众号,就别说你是做互联网的啦...》

方法7:把公众号提交给导航网站、号服务平台收录

电脑时代有HAO123、360导航这样的导航网站,流量非常巨大,也有专属的导航网站,不仅仅可以把自己的公众号提交上去,还可以把自己的原创文章收录进去,去百度搜索“导航”就会出现很多同类网站,像“聚”“导航大全”等,都是不错的导航网站。

同时,可以将自己的号在新榜,微博易等平台上注册,认领,让更垂直的用户,能够通过这些平台搜索到自己的号。

方法8:视频推广

如果你有能力制作好玩的视频,可以上传到优酷,腾讯视频等多个平台上,在视频中插入二维码图片。

如果你并没有团队能够制作这样的视频,可以是搜集一些搞笑的趣味视频上传,另外还见到了各种奇葩的视频推广方法,比如有的用户通过个人账号建立了电影集,搜集了周星驰电影统一上传,并且在电影中添加了二维码。还有的是去一些直播平台,录制了一些和号定位匹配的直播内容,然后把这些视频内容上传到各大平台,然后结合二维码进行引流。

方法9:利用自媒体联盟

自媒体联盟,是一种抱团的形式,可以和其他公众号组成联盟,进行资源的互推。联盟有两种:综合性联盟和行业性联盟,综合性联盟如WeMedia、微媒体等,行业性联盟有犀牛财经联盟、亲子生活自媒体联盟、SocialAuto汽车行业自媒体联盟,地产自媒联盟等。

如果是新手,可以选择一些入会门槛较低的联盟加入,进行互推或者付费的推广,做强做大后再加入大联盟。另外,如果自己认识的自媒体朋友比较多,也可以建立自己的互推联盟。

方法10:地推

找到用户聚集的地方,通过展示服务+奖品赠送的去获得精准用户。如果你的号用户是大学生,那么去大学转一圈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你的号用户是女性用户,那去商场摆个摊呗。

当然,如果你有钱,将你的号刷墙,刷地铁,刷室外广告,也都是可行的。

案例1:《如何漂亮且有效地进行地推?》

案例2:《借助校园活动做校园推广,你了解吗?》

方法11:行业互助推广

有团队运作的公司性质的公众号,可以通过参加一些行业性会议展览,带的二维码,做好营销方案,到展会或者会议上与你的客户,合作伙伴交流,推荐你的公众号,特别是一些重要客户,要重点公关,最好是有达成基于推广的合作。

再比如,根据你的号的定位,可以找到你的目标用户群进行合作互推。比如如果你的号用户是食客,是不是可以和餐馆合作呢。

方法12:线上广告投放

花钱省时间,省钱花时间。如果号初期有一些推广预算,可以尝试一下下面的推广,将自己的号更大规模地展现给潜在用户,寻求潜在用户的主动关注。

(1)广点通

(2)朋友圈投放

(3)网赚类转发

类似于积分墙,现在也兴起了一些转发赚钱的。用户转发文章到朋友圈收钱,并且根据文章带来的阅读量拿提成。

方法13:智能周边

WIFI连接中设置关注公众号的环节,除此之外,咖啡机、打印机、娃娃机、摇摇车、摇摇马等黑科技也都可以帮助你在线下吸粉。

比如打印机是一款帮助商家吸引粉丝的线下互动工具,消费者可以在线下关注打印机屏幕上的二维码,成为商家公众平台的粉丝,然后通过将自己想要打印的照片发送到商家的公众平台上,打印机就自动会打印出照片。产品的较大价值在于可以帮助商家在线下迅速积累粉丝,与目标消费者建立联系,特别是在商家做线下活动及促销时,有非常好的吸引粉丝的效果和现场人气提升的效果。

案例:《99%的人不会这些推广方法!粉丝从3K到16W,我的秘籍是周边!》

营销推广

方法14:热门事件营销

内容上像做爆款文章,还是要结合热点事件进行营销。可以查看下面的排行榜获取热点,然后开始构思内容,最后润色后发布在公众号。

(1)知乎;

(2)百度风云榜,搜狐,新浪,网易等各个门户网站新闻的热点排行;

(3)百度搜索风云榜;

(4)网评排行-搜狐;

(5)热门新闻每周排行;

(6)百度贴吧热门贴;

(7)天涯,虎扑等社区热门贴;

(8)今日头条,搜狐新闻客户端等上的热点。

方法15:分享活动

现在线上线下分享沙龙那么多,如果你在某一领域有干货可讲,也可以去讲讲看啊。可以是在自己的公众号开展,用户需通过号报名才能参加,也可以是在其他号的平台上分享。

想想看,当你给300名用户分享了你的理念,沟通过你的实践经验,然后在演讲最后,贴出你的号:如果大家想要有更多的了解,可以关注我的号:XXXX。是不是想一想这个场景就让你感到兴奋呢?如果你不能讲,你也问问市场部的其他同事:老板最近有没有什么演讲啊?

方法16:免费赠送干货

你可以将自己号的文章内容,或者是行业内的一些干货,最好是原创的有价值的,制作成精美的电子版,电子版要带封面,最好图文并茂,能吸引眼球,然后通过公众号互动,需要粉丝留下邮箱,将干货24小时内送达对方邮箱。

方法17:送礼品/发红包

可以采用大礼包派送形式,内含试用产品、代金券、书签、记事本、帆布袋等,如卖茶叶的可以送试用茶,卖化妆品的可以送试用装等,大致流程如下——开始制作试用产品,粉丝通告,吸引报名,数据分析,成本统计,效果分析。

方法18:投票

投票活动为什么能够经久不衰?各种选美、选萌宝、选最佳员工、选优秀团队…因为投票有参与感,并且可以利用人趋利、希望被认可的本性。候选人为了拉更多的人气,寻求更多的曝光,也会积极配合推广活动。

案例:《号推广经典案例解析:0.7元成本的吸粉活动案例解析》

方法19:病毒式H5

设计一些契合自己号定位的病毒式H5,对号进行推广。如果公司有技术就开发,无技术就外包给第三方公司。

这类活动有很多,朋友互动,趣味游戏,有奖猜谜,灵感从哪里来呢?

你不觉得,不管是去年“高考假新闻”、“我要上头条”,还是最近的“假结婚证”,都感觉有一些似曾相识么?

任何一个被验证成功的H5经验,都会被迅速复制到其他的H5中,并被反复锤炼。信息在关系链中流动,创新经验也在推广中流动和复制,这些创新经验很快就再次成为大家熟悉的基础。多搜集一些案例,多去了解从哪些渠道可以了解最新最火爆的H5,研究他们背后的原理是什么。

家长另外建的群里面有各种想不到的声音?

问我怎么看。我个人觉得,班主任群早就该解散了。要么就加强对群的管理和监督。

现在的班级群除了老师布置作业以外,还有一个更强大的功能,那就是相互攀比,留须拍马。

老师在群里发个东西,底下一大堆“谢谢老师”,“老师辛苦了”等等的留须拍马之言。看着都让人觉得不舒服。把本应该要看的东西顶到了天花板上。还得自己爬楼去看。有时候老师发完通知以后,都强调了不要回复。可是还是有个别家长不知道是眼睛不好使,还是想表现一下自己。活生生的还是要说那么几句恭贺之词。真不知道这些家长想表现什么?想表达什么?

还有就是一到节日。个别家长更加疯狂,非要绑架那些不愿意同流合污的家长同流合污。以给老师送礼物的噱头,给自己和自己的孩子争取一个在老师面前表现的机会。

你自己想表现,自己去表现也无可厚非。为什么还要美其名曰地说自愿参加?为什么非要拉着一些垫背的家长?你要是不同流合污吧?他还给你整个花名册。花名册整了你自己拿着也行,他还非要给你发到群里边。逼得一些家长不得不花钱消灾。

现在的家长群已经脱离了原有的轨道。不能直观地沟通,也脱离了建群的初衷。不但折腾老师,还折腾家长。

反正我是不能苟同以上家长的所作所为。要么解散群。要么加强监督管理。我们小的时候没有这么便捷的即时通讯工具,老师布置作业要么当堂布置。要么放学前到教室亲自布置。也没有出现像现在这么多的问题。

先打住吧。再说下去就没完没了了。

反对同学为子女拉票?

群拉进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即使毕业多年,相隔万里,也能通过一个群再次相聚。

可是,因为一些目的而组建一个群,比如为孩子或朋友拉票,这就让人反感了。

问题中的这个男人,我如果是他,就自己退群,还等着被人踢出来?我也赞同他随后的不再进群。

我也遇到过几次这样的情况。

有一次,我侄女(表哥家孩子,比我小九岁),突然把我拉进了一个群,等我发现时,只见里面热热闹闹的,不断地有人。我爬了好久的楼,才知道是某个人为了她老师的儿子在拉票!

what,我侄女的朋友的老师的儿子,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不过碍于侄女的面子(侄女跟那个人关系不错),我还是投了一次票。我这个人心软不好意思直接退群,就屏蔽了那个群,在里面不出声。不过每次打开看到这个群的小红点,还是忍不住要点,后来我果断退了群,从此轻松了。

这个是我主动退群的,主动权在自己手上,虽然心里有点不舒服但至少及时止损了。但有的群就让人气愤了。

去年夏天对门搬来了一对年轻小夫妻,小媳妇很热情,主动加了我。我不刷朋友圈,后来知道她生了孩子,我偶尔去她相册看看,也点个赞。

再后来她突然把我拉进了一个群,原来是她自己建的卖东西的群。

每天她在里面发东西,精美的图片,还有商品的文字介绍。我对微商并不感冒,但是出于面子我还是在她的群里待着,想着就算暂时不买她的东西,在里面看着,也是对她一种支持吧。

可是没想到,有一天她竟然把我踢出来了!我心里这个不舒服啊,你拉我入群,又踢我出群,你怎么这么随便,你问过我吗?我不是随便的人啊!

我在朋友圈发了说说,请不要随便把我拉进一个群,又随便把我踢出,咱不是随便的人。

再后来,遇到这样有目的地建群的活动,我就敬而远之了。但只要不过分,我可以投一票。你若是天天逼我投票,那对不起,我没那个义务,也没那个时间,我退群还不行吗。

也劝朋友们,遇到这种目的性强而且让人不舒服的群,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还是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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